疫苗氣泡下酒吧等處所可重開 有酒吧負責人指做法不公平

即时港闻

发布: 2021-04-27 02:30

撰文: 無綫新聞

「疫苗氣泡」下,酒吧、夜店等六類表列處所可有條件重開,其中在五類場所,顧客都要接種疫苗。有酒吧負責人認為做法不公平。

停業多時的六類表列處所,周四亦可有條件重開,前提都是顧客要用「安心出行」。

其中酒吧、卡拉OK等五類處所,員工和顧客至少要接種一劑疫苗,才可重開,並營業至凌晨二時,顧客人數是總容量一半;卡拉OK及派對房間每間房最多4人,酒吧等限2人一枱;而麻將、天九等耍樂處所,只需員工至少打一劑疫苗,就可以重開。

這間位於中環、佔地三千平方呎的酒吧已停業5個月,負責人對重開初期的生意不樂觀。

酒吧負責人阿賢表示:「客人有權選擇不來這間酒吧,反而選擇其他地方可飲酒的,去吃飯。現在猶如有道閘,在門口閘住了,客人也進來不了,就沒有生意了,其實與沒有開門營業,沒有分別。」

他認為客人光顧食肆不用接種疫苗,但去酒吧等處所就不能選擇,做法不公平,當局這樣說。

食物及衞生局常任秘書長劉利群稱:「因為飲食、酒吧是要脫口罩,風險基本上是高,(防疫)做得不好,他們差不多是第一個會受到牽連、受到影響。」

當局指食肆及六類表列處所的負責人,有責任要求顧客出示針卡證明,顧客亦有責任出示正確資料。

劉利群說:「有一個情況是,食肆明知針卡並非本人所有,舉個例子,就是有人在門口稱,誰人喜歡可取我的針卡使用,明知的話不應該放行,會覺得食肆本身無盡應有責任。」

她又指,如果食客被發現使用他人的針卡,等於提供虛假資料,按現行法例可定額罰款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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