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機構倡提升虐兒罪刑罰 立法禁止體罰保障兒童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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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21-11-18 04:45

撰文: 無綫新聞

防止虐待兒童會上年度接獲200宗懷疑虐兒案,按年增加三成八,機構建議提升虐兒罪刑罰,並立法全面禁止體罰,保障兒童權益。

本港虐兒問題一直備受關注,防止虐待兒童會上年度接獲1,200多宗舉報及諮詢,較去年多逾一成。

當中200宗為懷疑虐兒案,涉及身體虐待佔最多、有近五成;其次是性侵、佔三分一。其餘包括羞辱、驚嚇及疏忽照顧等。

個案共涉及248名兒童,6至8歲佔最多、有約兩成,3至5歲就佔一成七。而懷疑施虐者涉及200多人,近八成是家庭成員,包括父母及祖父母等。

機構指,個案較去年上升是因為疫情下學童相繼停課及長時間在家中上網課,親子摩擦增加,令緊張關係一觸即發。

防止虐待兒童會總幹事黃翠玲表示:「他們很擔心子女的學習,停課後會否難以追趕進度,學習會否墮後,將來升小學、中一,很是擔心,又擔心呈分的制度不知怎樣,很多的憂慮。」

機構指懷疑虐兒個案中,只有百分之二受虐者是自行求助,因為他們仍依賴家人照顧,傾向保護施虐者。防止虐待兒童會建議當局盡快設立強制舉報懷疑虐兒個案機制,並立法全面禁止體罰。

一名22個月大女嬰被受委託照顧的情侶虐待,最終昏迷送院死亡,兩人日前被法庭判監5年4個月。機構指相關條例,現時只能判處最高十年監禁。

黃翠玲指出:「刑罰來說應具有懲罰性、阻嚇性及與所犯罪行相稱,5年4個月的刑期可能大家都感覺到不太有阻嚇力。」

機構促請當局接納法改會建議,盡快提高相關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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