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教師承認前年9月,在屯門市廣場反修例衝突損壞一名休班警員的手機,在屯門裁判法院被判160小時社會服務令。
26歲被告謝家明早前承認一項刑事毀壞罪。案發在前年9月14日,屯門市廣場有約400人聚集叫口號,當時一名休班警員以手機攝錄參與者,期間與一名女子爭執,被告承認從後拍打警員手機,之後逃去。被告辯稱當日到屯門找朋友,案發時沒有蒙面或叫口號,不知對方是警員,沒有預謀犯案。
署理主任裁判官王詩麗判刑時指,案發時社會有多宗反修例暴力事件,被告在該背景下犯案,可能造成漣漪效應,但考慮到被告認罪,無案底、重犯機會低,加上賠償手機維修費,判處被告160小時社會服務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