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城者七成員被控違國安法 一名16歲被告申請保釋獲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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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21-12-24 02:44

撰文: 無綫新聞

組織光城者七名成員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其中一名16歲被告申請保釋獲批,但要遵守一連串保釋條件,包括逢周六回校由老師看管。

就讀中五的男被告,與另外六名光城者成員,被控今年1月至5月期間,串謀煽動他人實施顛覆國家政權罪。

高等法院法官李運騰批准被告保釋,但附加多項保釋條件,除了宵禁令及交出旅遊證件,逢周六「朝九晚五」需留在學校由老師看管;逢周日下午一時前如果出門,只能參與教會活動;每日亦要前往警署報到;逢周一要交出副校長、校長及教會主任牧師簽署的出席紀錄;不得轉載或點讚時事評論;有需要時要解鎖手機,讓警方檢視有否違反保釋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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