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婦被控年初土瓜灣阻差辦公 法院判罪名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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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21-12-24 05:12

撰文: 無綫新聞

一名孕婦被控今年一月在土瓜灣阻差辦公,案件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宣判,被告罪名不成立。

案情指43歲被告劉笑芬,今年一月在土瓜灣被警方截查時,與警員口角,拒絕出示身份證,期間坐在地上表示不適。她三日後早產,嬰兒需入住深切治療部逾兩個月。事隔半年,劉笑芬被指不配合截查,被控阻差辦公罪。

裁判官黃子豪裁決指,涉案三名警員首份書面供詞,均與現場片段所見背道而馳,另一份書面供詞卻又一同反口,三人錯誤之處尤其一致,匪夷所思,明顯掩飾事實,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但裁判官指被告自招嫌疑,拒絕辯方訟費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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