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人2019年國慶日黃大仙參與暴動罪成 法官下月18日聽取求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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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22-01-28 01:11

撰文: 無綫新聞

11男女被控2019年國慶日在黃大仙參與暴動罪成,下月18日聽取求情。

當日全港多區有人集結,黃大仙龍翔道發生衝突,12人被控參與暴動。

區域法院法官李俊文裁決時指,其中十名由16至22歲男女,當日穿全黑衣著在現場被制服,另一名24歲擔任急救員的男子治理不適的暴動參與者,推論都不是無辜途人,裁定11人暴動罪成,還柙看管。

餘下的23歲女被告身上缺乏防護裝備,與示威者衣著全不吻合,裁定暴動罪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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