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局研修例若辭退拒打針員工屬合理解僱 勞方代表憂無保障

即时港闻

发布: 2022-02-09 07:11

撰文: 無綫新聞

政府計劃修訂《僱傭條例》,拒絕接種新冠疫苗的員工不能上班而被解僱,不會構成不合理解僱。有勞顧會勞方代表擔心,身體不宜打針的員工會被解僱。有僱主不擔心出現解僱潮。

月底起進入表列處所要先接種疫苗。當局指正研究修訂《僱傭條例》,如因拒絕打針無法上班,員工被解僱,並不構成不合理解僱。據了解,規定不只適用表列處所的工作,而是涵蓋所有行業。

有勞顧會勞方委員擔心,員工因個別情況不能打針,但未能取得醫生證明,被解僱時亦無保障。

勞顧會勞方委員譚金蓮稱:「有工友患蠶豆症,醫生說(副作用)風險比人高,建議打針要慎重考慮,但亦無醫學文獻不能打針,所以不為他寫醫生證明。」

勞顧會勞方委員鄧家彪說:「有些母親,小孩兩、三、四歲也繼續餵哺,如何證明呢?醫生肯不肯填寫?」

現時不少公司以內部指引,呼籲員工盡快接種疫苗。有僱主認為新例通過後,未必會觸發解僱潮。

香港僱主聯合會行政總裁龐維仁指出:「反而會給到清晰指引,即時坐下與個別員工討論,未打針做這份工作會有影響,快些打針。其實不用憂慮,因為是好同事好僱員,僱主一定當你是寶,為甚麼要解僱你?」

他認為現時僱主有合理理由,亦已可解僱不合適的員工。

热门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