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一個小組委員會完成審議涉及押後特首選舉的相關規例。多名議員關注選舉是否會再次改期。政府回應指,選舉定於5月8日是目前唯一方案,若要再修改,須再動用《緊急法》。
建築、測量、都市規劃及園境界議員謝偉銓稱:「為何在寫法方面,漏了些彈性,如果5月8日不行的時候,還有一些日子可以。」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常任秘書長鄧忍光表示:「始終改動行政長官選舉日期是一個非常重大的舉措,中間牽涉除了特區政府之外,需要徵詢中央人民政府對這件事的意見。如果選舉沒有確定性的時候,參選人以至支持者、競爭對手完全沒辦法作出合理規劃,所以我們必須給社會一個明確的資訊。假設我們萬一要再修改這個日期的時候,現在看來應該都要再次用《緊急情況規例(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