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台收到個案,有「打工仔」確診後獲發隔離令,但由於有關修例仍未生效,僱主不批病假。勞工處就建議相關僱員向處方求助。
陳女士在連鎖餐廳做廚房工,她上個月底快速測試呈陽性,之後在衞生署快速測試平台申報,取得隔離令證明。但上班時,上司說不能以隔離令取病假。
陳女士(化名)指出︰「他只是說現時這個情況,因為公司很多人確診,就不給病假,全部都扣有薪假。沒有假期扣,就放無薪假,沒有支薪。真的很不公平,老闆這樣,因為不是我們想這樣,我真的生病了。」
但就算覺得不公平,陳女士都不敢跟上司爭拗,原來她女兒已因為檢疫被公司解僱,現時一家三口,只剩下陳女士還有工開。
陳女士(化名)表示︰「因為現在飲食業真的很低迷,現在找工作很困難。要保住工作,如果失去工作,生計也成問題。」
早在1月底,本台已經報道過,有葵涌邨住戶因為圍封強檢,被僱主解僱。政府之後決定修例,列明僱員因檢疫或隔離未能上班,都應被視為病假,但法例仍然未知何時正式通過。
有工會指這段時間,仍有不少僱主不承認隔離令,主要來自飲食,保安和清潔等行業。
工聯會權益委員會主任丘燿誠稱︰「有一些僱主,他一定要在法例通過後,才接受相關條例,即是隔離令等同病假紙,但工友變得很無奈,我如何可以取得病假紙呢?是否一定要找相關醫生,去取得病假紙才能證明呢?」
勞工處回覆指,僱主不能夠單方面以僱員有薪年假抵銷病假,否則即屬違法,僱員可以向勞工處尋求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