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名露宿者被康文署清走家當 裁定勝訴各人獲賠100元

即时港闻

发布: 2022-03-29 07:16

撰文: 無綫新聞

康文署大前年清走深水埗露宿者家當後,被對方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索償。審裁官判露宿者勝訴,下令康文署向每名露宿者象徵性賠100元,雙方自付訟費。

康文署聯同防暴警察2019年12月21日在深水埗通州街公園清場,期間要求露宿者收拾物品,但當時大部分露宿者都不在場。當局清場三日後物品被棄掉,14名露宿者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索償2,000至13,290元。

康文署解釋清場翌日曾發電郵通知無家者如何取回財物,而物品未有寫上名字,沒有責任找尋物主。

審裁官林希維指,康文署清理後便屬於物品的「非自願託管者」,但署方只是將物品混在附近球場垃圾手推車內,未有對無家者物品作出合理照顧。而部分露宿者老弱傷殘,要他們伸手入約一米深的手推車尋找家當是強人所難。署方未有負起謹慎態度,包括未有為物品拍照、分類和紀錄。但無家者亦未能提供足夠證據,證明損失財物價值。

審裁官只接納無家者寢具被署方棄掉,下令康文署向每名申索者象徵性賠100元,訟費由雙方各自承擔。

協助無家者的社區組織協會指,案中2名無家者在候訊期間離世,4人失去聯絡,只剩下8名無家者申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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