劏房租管條例生效兩個多月,當局暫時收到六百多份相關租賃資料,期望一年後有足夠數據分析,判斷是否設立起始租金,又透露考慮改建社區隔離設施作為過渡性房屋。
劏房租務管制條例1月22日起生效,政府在立法會大會稱,負責執法的差餉物業估價署至今接獲逾2,100個查詢,計劃疫情好轉後,派員到訪相關單位,了解業主有無違規濫收雜費等。
條例亦規定業主須在租期開始後60日內,提交租賃通知書,列明租金等資料,暫時收到及整理約619份。
民建聯九龍西議員鄭泳舜表示:「究竟甚麼時候,一年、年半或兩年,可以令當局掌握多些這些數據之後,建立起始租金?」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說:「說的是十八區,不同單位大小、座向,而且裡面素質都不同。我們需要希望有足夠資料,作出一個較精準的分析及數據,希望明年第一季,有一個整全的數據庫時,可以作出一個判斷。」
他指明年第一季起,亦會每月公布這些數據。
不少議員亦關注何時真正告別劏房。陳帆就指這個一直是目標,需增加土地房屋供應,才能治本,但正考慮短期新措施。
陳帆稱:「考慮將部分配套較完備的隔離設施,轉為過渡性房屋之用。既然我們投放這麼多資源,國家亦投放這麼多支援及關心在當中,我們都希望這些隔離設施完成抗疫使命後,亦可擔當另一個角色,為居住不適切居所家庭提供一個安樂居所。」
他指過渡性房屋專責小組將跟進隔離設施改裝工作,目前首要仍是齊心抗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