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元朗區議員何惠彬承認藐視法庭 判囚一個月緩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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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22-04-27 05:45

撰文: 無綫新聞

前元朗區議員何惠彬藐視法庭,被判監禁一個月、緩刑一年。

何惠彬2020年5月在社交網站專頁發文,煽動他人向警方及國安處人員使用暴力,違反高等法院2019年10月頒下的臨時禁制令。

何惠彬今年初向高等法院承認藐視法庭,希望判以緩刑,讓他工作賺錢支付訟費。

法官高浩文認為藐視法庭必須判處監禁式刑罰,但認為本案適合以緩刑方式處理,所以判他監禁一個月、緩刑一年,並須支付10萬元訟費。

警方歡迎法庭裁決,相信判決可起阻嚇作用,重申尊重市民表達意見權利,但不應該漠視網上言論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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