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13日,中環有人堵路和聚集。兩名青年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非法集結罪,法庭押後至下月判刑。
案情指,19歲被告鄭溢及20歲李崇希當日與其他人合力拆毀干諾道中路旁花槽圍欄,放在行車路上。兩人在警方清場時分別被截停制服,被控非法集結罪。
鄭溢另被控使用蒙面物品,基於承認非法集結罪,此罪不予起訴,存檔法庭。
辯方求情指,積極參與集結只有十多人,當中有很多是「塘邊鶴」上班族。兩名被告案發時年輕,李崇希有可能是聽不到警告,才會逗留現場。
法庭將索取二人勞教中心及教導所報告後,下月6日判刑,期間被告還押,另須賠償政府27,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