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男一女被控2019年11月在油麻地參與暴動,其中19歲男學生開審前認罪,被判入教導所。
案情指2019年11月18日晚上,油尖旺一帶聚集大批人,與警方對峙,以雨傘築起障礙物、堵塞行車線及投擲250枚汽油彈等。
被告陳亮希在油麻地港鐵站附近被警方截停,搜出頭盔、防毒面具及急救包等,他早前承認參與暴動。
法官張潔宜在西九龍法院判刑時指,暴動屬嚴重罪行,當日有多人參與,部分人更作出多項暴力行為,認為合適量刑起點不應低於五年監禁。
而法庭早前索取報告指,被告適合接受全面紀律性訓練及監管,考慮到被告年輕、認罪並勇於承認責任,採納報告建議,判被告入教導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