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周三恢復二讀取消強積金對沖相關修例草案。若獲通過,將在2025年全面取消對沖。
做飲食業的梁女士兩年前滿60歲退休,取回強積金和長期服務金,但她退而不敢休,繼續兼職。任職15年間,她和僱主分別供超過10萬元強積金,亦可獲長期服務金。以最後一個月工資約1.2萬元計,乘年資後的三分二,應獲約12萬元。但用僱主強積金供款抵銷長服金,僱主只需多付約1.2萬元,有約10萬元被「沖走」。
梁女士說:「若多9萬多元當然較寬裕,至少可作積蓄或真的有病痛可拿出來幫補。」
如果以取消對沖方案計算,梁女士除了全數取回強積金供款,亦會取得約12萬元長服金。
政府決定提出取消強積金對沖,亦因應商界的關注,去年再優化資助計劃,將資助年期延長至25年,承擔總額達332億元。僱主每年遣散費、長服金支出總額首50萬,有指定負擔比率及設上限;亦要設專項儲蓄戶口,將僱員月入百分之一作為供款。
蔬果供應商吳永恩稱:「是不足以彌補員工將來離開後,要與他結算的長期服務金。」
做了蔬果供應商三十多年的吳永恩有約40名員工,大部分夥計由開業做到現在,這班「元老」如效力到約滿退休,每人最多可獲39萬元長服金。
吳永恩指出:「是傾側去僱員那裡,變相老闆又由誰體諒?每個老闆都會計數,計過無利可圖還做來為甚麼,前景不好亦不會做。」
取消強積金對沖條例草案本周交到立法會恢復二讀,據了解較原定提早了一周,若獲三讀通過,就會逐步落實安排,到2025年全面取消對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