獲任命為律政司司長的林定國,是大律師公會前主席,又出任過消委會主席等多項公職;副司長張國鈞就曾任「三料議員」。
林定國13年起成為資深大律師,主理民事訴訟。其後獲委任為高等法院暫委法官,較為人熟悉的案件,有上水鄉事委員會主席侯志強非法傾倒廢料案,裁定侯志強敗訴。
17年接替譚允芝出任大律師公會主席。廣深港高鐵實施「一地兩檢」,林定國曾質疑有關法理依據,又擔心《基本法》將來會被隨意運用。
時任大律師公會主席林定國曾稱:「法治精神是任何運用權力的人,令人接受、相信他行使權力時,的確是依法辦事,不是因為他有最大權力,是做某件事。」
對人大常委會就高鐵「一地兩檢」的決定,他說為司法界帶來地震。
林定國曾指出:「我仍然堅信香港的法治,有足夠力量承受其地震及餘波。」
18年袁國強離任律政司司長一職,一度傳出由林定國接任,但最終由鄭若驊接棒。
同年林定國亦被戴啟思擊敗,未能連任大律師公會主席。他之後獲委任多項公職,包括19年反修例風波期間加入監警會,亦獲委任為消委會主席。
時任消委會主席林定國曾稱:「在出售貨物時,沒有清楚說明單位是甚麼,究竟是斤、兩,還是錢呢?」
林定國曾說:「我太太情商客串,被安排看馬來西亞樓盤。」
幫手「放蛇」洽購境外樓的林太,同樣是律師,曾著作《來生再做香港人?》,訴說香港美好一面。
林定國副手、新設的副司長,由本身是執業律師的48歲張國鈞出任,他02年加入民建聯,03年首次參選區議會落敗,翌年出任青年民建聯首任主席。
張國鈞曾說:「我們前路是怎樣,我們不知道,但我們有信心,相信前路一定是光明。」
09年成為民建聯副主席,被視為黨內「明日之星」。2011年勝出區議會選舉,16年再成為立法會議員,翌年獲委任入行會。
民建聯香港島議員張國鈞曾稱:「《反蒙面法》正正告訴社會,我們現在社會秩序已經去到一個非常危險的地步。」
完善選舉制度後連任立法會議員,是選委會界別的「票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