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歲廚師2019年灣仔觸犯暴動及蒙面罪 判囚4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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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22-06-30 12:45

撰文: 無綫新聞

一名廚師2019年10月在灣仔觸犯暴動及蒙面罪,在區域法院被判監43個月。

33歲陳振羚承認2019年10月6日,在杜老誌道近軒尼斯道、史釗域道與堅拿道西一段軒尼詩道,同其他人參與暴動。他另外承認身處非法集結時,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使用相當可能阻止識辨身份的蒙面物品。

法官王詩麗指被告目睹現場情況後,不但沒有離開,更參與掘磚和站在前線,表明自己積極參與的鮮明角色,罪責理應比同一暴動事件的被告更重,重申法律不容無故及嚴重暴力行為,判刑須具懲罰和阻嚇性。以57個月監禁為量刑起點,給予四分之一認罪扣減,判被告入獄4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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