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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區議員陳榮泰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成 判囚15個月
前區議員陳榮泰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成 判囚15個月
即时港闻
发布:
2022-07-12 01:57
撰文:
無綫新聞
前東區區議員陳榮泰因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在區域法院判監15個月。
56歲陳榮泰被控前年6月30日在終審法院外,非法煽惑其他身份不詳人士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的公眾遊行。
暫委法官鄭念慈判刑時指,被告在當日記者會雖沒有明言呼籲公眾參與遊行,但記者會的目的明顯是呼籲遊行,加上被告以區議員身份發言,內容涉及遊行細節,是推波助瀾,故與其他有發言呼籲的被告罪責相同。
法官指他不認罪沒有悔意,判監15個月。同案被告陳皓桓、曾健成等七人去年認罪,已分別判監6至12個月。
非法集結
陳榮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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