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定國指23條立法須審慎處理及做好研究 目前未有時間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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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22-07-19 21:56

撰文: 無綫新聞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重申積極研究《基本法》23條立法,目前未有時間表。他又提到績效指標KPI未必可完全套用律政司工作,會制訂短期計劃取代。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指,《基本法》23條立法要審慎處理及做好法律研究,法律亦要有確定性。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表示:「如果一個社會朝令夕改,市民難以適從、無所適從。第一我們說的是更嚴肅的,是處理國家安全法律,是大是大非重大的問題,確定性是更需要。我們不希望有法律出來,原來很快發覺有些遺漏,或寫得不夠好要修改。」

而《香港國安法》42條規定,除非法官有充足理由相信被告不會繼續實施危害國家安全行為,不得准予保釋。林定國引用終審法院案例指,所有涉及國家安全的刑事罪行,包括煽動意圖罪,都適用國安法42條保釋安排。

早前美國國會一個委員會發表報告,建議制裁林定國和15名檢控人員,他重申報告完全沒有理據。

林定國指出:「對我來說,(報告)是政治性的包裝,好像很有份量稱作研究報告,其實與在報紙作一個指罵性、批判一些不實的指控有何分別?我是很開心,所有前線同事,包括甚至被開名的同事,都表現出繼續堅持會工作,不受這所謂威脅影響,反而士氣真的高昂。」

對於行政長官表明會要求各政府部門設立績效指標KPI,林定國認為未必能套用在律政司工作。

林定國說:「過往可能很多人想KPI把事情量化,多久要聽電話、多久要回覆信件,這些量化標準未必完全可套用到律政司工作;反而我們想的KPI是訂立計劃,可能在想是短期計劃,希望多長時間可做到某些事,自己有個時間表。」

律政司副司長張國鈞則指不能單憑檢控數字,判斷律政司人員是否做到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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