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人被控19年參與暴動 一人認罪四人罪成還柙至下周六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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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22-07-29 22:08

撰文: 無綫新聞

五名男女被控19年理大衝突期間在尖沙咀參與暴動,其中一人認罪,另外四人就被裁定罪成,還柙至下周六判刑。

五人被控19年11月19日在尖沙咀厚福街,與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暴動,其中25歲女被告馮煒恩在開審前認罪,還柙候判,至於另外四人,包括23歲詹溢朗、24歲梁安生、44歲梁敬慈和20歲梁安逸都不認罪。

區域法院法官郭啟安指,憑藉各被告被捕的位置、身上攜帶的示威裝備,足證他們並非「無辜過路人」,裁定眾人當晚以不同方式參與暴動,還柙至8月6日聽取求情及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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