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務處前國安處處長蔡展鵬曾光顧的無牌按摩店,四人被控管理賣淫場所等罪,在東區裁判法院續審。
已調任人事及訓練處處長的蔡展鵬,下午被辯方傳召到法庭作供。
蔡展鵬承認去年3月19日,以私人身份到訪按摩店,警員巡查時房內有一名女子,對掃黃行動不知情亦不能控制。
他指曾光顧四、五次,從來沒有人稱可提供性服務,亦不認為會有相關服務。
控方問蔡展鵬是否無法確認該場所是否持有牌照,他同意相關說法。
34至61歲的三女一男被告,被控前年10月28日至去年3月19日期間,在灣仔莊士敦道一個單位管理經營作賣淫場所的處所等六項罪名。
裁判官溫紹明早前裁定,所有控罪表證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