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樂居虐兒案四名職員認罪三人被判囚四至五個月 一人暫准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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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22-08-18 01:35

撰文: 無綫新聞

保護兒童會轄下童樂居虐兒案,其中一名認罪被告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囚4個月10個星期。

30歲張惠燕承認去年11月29日及12月5日襲擊、虐待或忽略兩名1歲男童。包括因為一名男童將被子拋落地而打其頭和掌摑他,及後又因另一男童把玩具擺在頭上而大力推他致其頭撞落床邊,又多次掌摑他。

童樂居虐兒案34名被起訴的前職員中有4人認罪,當中兩人分別被判囚4個月及5個月8星期,另有一人將為律政司錄取「無損權益供詞」,暫准保釋至9月29日求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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