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諮詢委員會先後討論逾20小時後,未能就粉嶺高爾夫球場部分用地,興建公營房屋的環評報告作決定。主席黃遠輝稱,是因為委員存在很多問題及意見,已要求項目倡議人再交資料審議,不認為牴觸法例要求。
環境諮詢委員會主席黃遠輝稱:「任何提交上來的環評報告,我們環諮會必須60天內就報告作出決定,其中一個決定方式,就是如果委員檢討所有環評報告,仍然未能完全滿意,當中提交的資料,以至減緩措施時,我們可以採取一個尋求進一步資料的方法,這都是法定程序賦予我們環諮會的權力。我們要它提供進一步資料,其中包括要補充,可能一個稱為雀鳥活躍高峰期的一些時間的調查,我們亦要求他要做七個月的時間,因為基本上要包括旱季及雨季,才是全面的雀鳥調查報告,既然有七個月時間,即無可能在未完成,進一步資料時上來環諮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