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員參與非法集結等罪不成立獲批訟費 律政司就命令上訴得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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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22-08-31 23:27

撰文: 無綫新聞

一名消防員被控2019年在旺角參與非法集結及使用蒙面物品,早前被裁定罪名不成立,獲批訟費,律政司不服訟費命令,上訴得直。

上訴庭頒布書面理由解釋,50歲消防員陳瑞文案發時身處非法集結核心範圍,戴上口罩,有抵禦催淚氣體,抵禦驅散,甚至抵禦警方執法嫌疑,行為自招嫌疑,不應獲批訟費。

案發在2019年11月10日,旺角有人示威,50歲陳瑞文被捕。原審法官葉佐文指,當晚警察亦戴口罩,保護自己以免吸入催淚煙,因此認為陳瑞文戴上口罩,沒有自招嫌疑,批准訟費申請,即律政司需支付訟費,律政司不服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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