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局計劃明年上半年就強制舉報懷疑虐兒個案展開立法。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不認為立法後,相關從業員會因經驗不足而誤墮法網。
當局計劃有法律責任、須強制舉報懷疑虐兒個案的包括社工、教師、醫護等經常接觸兒童的從業員。違者最高可判囚三個月及罰款五萬元。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不認為相關從業員會因經驗不足而誤墮法網。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說:「法例說必定要舉報的個案,必定是很嚴重的個案,很難走漏眼,會覺得他遍體鱗傷,很多證據顯示他已受到嚴重傷害或迫切的危機。如你覺得不確定,但覺得有機會,我認為舉報起碼履行了責任。最重要的是見到如此多跡象,應轉介給社署,或嚴重的給予警方。」
如果前線社工與機構的意見不一,應如何做?
孫玉菡表示:「其實不一定全部都是前線從業員,其實如果一些主管得知這個情況,他都有這個責任。如果情況嚴重,都應該要舉報。分開兩方面,一方面在法律下的個人法律責任,另一方面,作為一個機構,內部行政一些安排指引,那些你可以照跟行政指引去做。有時大家討論、互相幫忙都好,但就不要混淆你的法律責任及內部行政安排。」
他又認為,有需要求助的人不會在立法後減少尋找社工協助,或因「誤報」而令家校關係緊張,因為目的只是想更好地保護兒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