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定國稱陪審團審訊安排非被告法律上必然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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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22-09-16 21:50

撰文: 無綫新聞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表示,陪審團審訊的安排並非被告在法律上的必然權利。

林定國發表網誌,指律政司司長根據《香港國安法》發出證書,指示相關訴訟毋須在設有陪審團的情況下審理,是法例賦予的權力,行使這項權力不會削弱被告人任何合法權益。

而不設陪審團做法更非香港獨有,部分推行普通法的西方國家亦有類似制度。

凡律政司司長根據《香港國安法》發出證書,案件審判將不是由一名,而是三名法官負責,並必須是現任法官。他們組成的審判庭所作判決內容必定公開,向大眾解釋理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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