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提司法覆核8議員宣誓 未知訟費或申法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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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16-11-10 02:01

撰文: 無綫新聞

一名市民向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指八名立法會議員宣誓時言行,違反全國人大常委會對《基本法》的解釋。要求頒令八人宣誓無效,議席懸空。

人大釋法後,第一次有市民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質疑個別議員宣誓合法性,申請人鄭玉佳申請覆核立法會秘書長上月十二日裁定梁國雄、羅冠聰、鄭松泰,邵家臻、陳志全及朱凱廸宣誓有效的決定。

以及六日後,立法會主席准許劉小麗及姚松炎重新宣誓的決定,還有主席先後裁定姚松炎及劉小麗重新宣誓有效的決定。

入稟狀指,梁國雄宣誓時手持黃傘,攜帶「人大常委會831決議」,叫口號並撕爛代表「831決議」的道具。

另外,羅冠聰以反問語氣讀出「中華人民共和國」,大叫「希望在人民,改變始於抗爭」。入稟狀又指,鄭松泰讀完誓詞後加上「全民制憲、重新立約、雨傘運動」等字眼。

而邵家臻在宣誓後高叫「雨傘運動,散而不潰」等口號,並敲響「佔領運動」時使用的鈴鼓。另外指陳志全就撕爛政府於宣誓前一天發出關於議員宣誓的聲明,並叫口號。

朱凱廸在宣誓後加上「民主自決」,「反對立法會議員梁君彥」。姚松炎宣誓時加入「定當守護香港制度公義」等口號,及在第二次宣誓時自行在誓詞最後增加字句。劉小麗以「龜速」讀出誓詞,每字中間均停頓約三秒。

申請人指八人宣誓時作的言行、服飾和道具等,違反全國人大常委會對《基本法》第104條的解釋,要求法庭頒令八名議員宣誓無效及喪失就任資格,並宣告八人的立法會議席懸空。

司法覆核申請人鄭玉佳指:「以前我相信立法會或司法界都沒正視這嚴肅問題,今時今日既然可依循人大釋法,我相信是時候將它撥亂反正。」

鄭玉佳是「的士司機從業員總會」會員,他表示是個人身份入稟,未知訟費多少,如果資金不夠會考慮申請法援或者集資。

前年「佔領行動」期間,鄭玉佳曾參加的士慢駛抗議「佔領」,亦曾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向「佔中」發起人索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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