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一批新界原居民因為「套丁」被定罪後,這問題一直受關注。新界有大型的丁屋發展被指有套丁嫌疑。在套丁建樓安排,發展商與原居民可能訂立「秘密協議」。有律師認為協議是證明是否有罪的關鍵資料。
這裡是沙田小瀝源大輋,有不少丁屋外觀頗統一。土地正義聯盟成員朱凱廸表示:「一般都有圍牆圍起那個範圍以及會命名為屋苑賣出,你看到設計及用料很統一,看到有一個發展商背後進行整件事。」
這項目是否發展商取得丁權建丁屋,所謂套丁呢?我們翻查這幅地的業權變化,原先業主是一間叫TARGET FULL ENTERPRISES LTD,九五年賣了給八名新界原居民,每人付五萬元。
三年後,八名男丁將地分為八份,各自佔一份準備起丁屋,簽名全部都由一名姓李的代簽,他其實就是持地公司的董事。其後幾年他成為各個男丁的受託人又協助代收文件。
這裡零六年峻工,落成不足一年隨即補地價,之後廿四個單位全部賣出,套現約六千萬元,扣除補地價及建築等成本,業內人士估計賺三、四千萬元。立法會法律界議員郭榮鏗表示:「律師全部都是他委任,他用自己辦事處處理所有文書,整件事好像一個發展商進行一個商業房屋發展,其實有很多這些環境證供。」
律師指,要證明套丁犯法並不容易,需要有局內人舉報或秘密協議洩露,舉證才較易。我們從原居民手中得到另一個屋苑項目的秘密協議。郭榮鏗表示:「很清楚,道出兩者的關係,其實一個人甲方申請,收了二十萬元,屋及地給了乙方,而賣出是與甲方完全無關,這些秘密合作協議,政府已經需要徹查,是否有人懷疑欺騙政府。」
條款說明並不是合作方式建丁屋,男丁分三期收錢,包括申請丁屋交齊相關文件可獲十萬元,見地政署官員及簽署地契分別再有五萬元,有鄉事背景的律師何君堯說認為秘密協議會令村民惹上官非:「(秘密協議)它是敏感,若不是敏感,大家都敢攤出來,政府問是否擁有者,你又支支吾吾說一些與事實不符的說話,的確會惹上法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