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指,《港區國安法》出台後社會恢復穩定,但對國家安全的威脅仍然存在,有必要就《基本法》第23條立法。
《港區國安法》頒布兩年多,坊間對於是否需要就《基本法》第23條立法仍有不少意見。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出席明珠台節目《清心直說》時指,雖然在實施《港區國安法》後,社會已回復穩定,但全球仍存在各種威脅國家安全的勢力。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說:「當你觀察全球地緣政治狀況,經常會發現有外部勢力為了維持霸權,他們害怕中國發展會影響他們的霸權,所以他們會用不同手段,包括抹黑及煽動港人對抗內地,所以威脅一直存在。」
他指就《基本法》第23條立法並非只是憲制責任,而是有實質需要,因為涵蓋罪行更廣,更能針對本港及國家的安全漏洞。
鄧炳強稱:「在第23條下,我們有七項罪行或情況需要留意,《港區國安法》現時涵蓋其中兩項,如分裂國家罪及顛覆國家政權罪。但第23條包含叛國罪、煽動叛亂罪、竊取國家機密、限制外國政治性組織,亦禁止香港政治性組織與它們聯繫,這些至今仍未觸及,我們有需要立法堵塞這些範疇的漏洞。」
鄧炳強又提到,過去十年本港錄得吸食大麻數字持續上升,政府正研究限制大麻類及含大麻二酚產品,日後擁有產品等同藏有大麻,強調對大麻零容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