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反修例示威有警員被刺傷 傷人工程師囚五年搶犯學生判監3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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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22-10-13 01:53

撰文: 無綫新聞

前年七一反修例示威期間,有示威者搶犯和用刀刺傷警員,傷人的工程師判囚五年,搶犯的學生判監33個月,另一個學生押後判刑。

三名被告依次為26歲男工程師黃鈞華、20歲羅玨琛及21歲周霈霖,由囚車押送到區域法院。

案發在前年七月一日,約三百人在銅鑼灣高士威道皇仁書院外聚集。當時是學生的羅玨琛及周霈霖架設路障。警方推進拘捕羅玨琛,周霈霖試圖搶犯,期間黃鈞華衝前以軍刀襲擊警員,三人之後逃去。黃鈞華同日部署坐飛機離港,警方到機場登機將他拘捕。

三人早前在區域法院分別承認暴動罪、有意圖傷人、拒捕等控罪。

辯方求情時指,黃鈞華自小家境清貧,憑自身努力考入港大土木工程系,但最終對建築失去興趣,改任水吧職員,案發後感到懊悔。

而周霈霖案發時出於拯救羅玨琛,純粹試圖拉扯警員,未顯示想用武力襲擊,希望法庭考慮到他在案中非領導角色,判處較輕刑罰。

法官姚勳智指,本案從非法集結演變成暴動,發生在銅鑼灣鬧市,雖歷時不長,但暴動範圍大;黃鈞華帶備利刀,從後方插向警員,是極為嚴重的傷人案,隨時致命,事後對警員事業、前途造成深遠影響,考慮到他認罪,加上暴動控罪,共判囚5年。

而周霈霖將路障搬運至路面,又從警員手中搶犯,參與程度高,暴動罪和故意阻撓警員兩項控罪罪成,扣除他認罪、有悔意等,共判囚33個月。

至於20歲被告羅玨琛,法官指考慮其年紀和案情,會在索取教導報告後,聽取進一步求情,押後至本月31日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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