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生就「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判囚五年刑期上訴 上訴庭擇日裁決

即时港闻

发布: 2022-10-24 01:53

撰文: 無綫新聞

一個理大學生違反「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判囚五年,他就刑期上訴。上訴庭擇日裁決。

上訴人呂世瑜前年在公開頻道煽動港獨,承認違反《港區國安法》,裁定為「情節嚴重」,原審法官胡雅文判刑時指,以五年半作量刑起點,認罪扣減三分一,應判囚三年八個月,但條例指明情節嚴重者,最低刑期是判監禁五年,最終判他入獄五年,未獲全數三分一減刑。

上訴方認為條例中判囚五年是量刑起點,法官可酌量扣減。但律政司認為,條文是限制最終刑期,確保情節嚴重者需入獄最少五年,最多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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