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岁女子旺角警署外袭警及藏镭射笔罪成 判囚5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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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22-11-27 23:25

撰文: 無綫新聞

一名女子2019年9月在旺角警署外向警方投掷汽水罐及藏有镭射笔,判监5个月。

29岁被告庞丽莹被控于2019年9月2日,在旺角警署外袭击警务人员,及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日前被裁定罪成。

西九龙裁判法院裁判官施祖尧判刑指,即使被告没有实质造成任何人受伤,但其行为目无法纪,尤其当时处于社会运动的高峰期,有可能挑动在场人士情绪;又指虽然没证据证明被告曾使用镭射笔,但其使用镭射笔射向警方的风险非常高,须作出阻吓性惩罚,考虑给予被告更生机会,而案件亦已过了3年,酌情扣减后,共判囚5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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