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审法院拒绝向律政司批出许可,就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聘请英国大律师处理其国安法案件的上诉。黎智英将可以继续聘用英国御用大律师Tim Owen,代其在本周四开审的国安法案件抗辩。
终院首席法官张举能等三名法官颁布书面判词,主要基于两大论据,拒绝律政司的上诉,包括律政司在终院聆讯时,提出的观点是全新的,从未曾在之前下级法院提及,有违相关法律原则,对答辩一方不公。
律政司亦未有就其观点提出充分理据支持,例如聘用海外律师来港抗辩,为何会泄漏国家秘密。判词称见不到律政司一方陈词中,有提及今次案件如何涉及机密资料。
判词强调法庭必定会履行《港区国安法》第三条,坚决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并以国安为裁决的重要因素,但前提是申请方要妥善提出及充分探讨,而非只称跟国安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