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办昨日发声明指,本港法庭以一般审案原则处理《国安法》案件是无视《国安法》的权威性和凌驾性。被问及会否对法官造成压力,行政长官李家超指,尊重法庭处理方式。
行政长官李家超说:「香港法院不论哪一级法院,处理案件中包括一些上诉理据、一些证据采纳,必然按香港的法律原则,以及规则处理。这些我是尊重法庭的处理方法,但作为行政长官及国家安全委员会主席,当我在考虑整体香港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的宪制角色及问题的重要性,我们按现有法律制度下程序及规则,解决我们希望长远影响很重要的国家安全法律制度及执行机制,所以我作出这决定是需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