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金钟暴动案五人判囚两年半及三年 男学生判入教导所

即时港闻

发布: 2022-12-02 03:07

撰文: 無綫新聞

六人承认2019年在金钟参与暴动,五人判囚两年半和三年,一名男学生判入教导所。

案发于2019年9月29日,有人发起游行,多人在金钟政府总部外参与暴动,有九人被控暴动罪,其中六名被告开审前认罪。

区域法院法官陈广池判刑时指,案件属社会悲剧,对被告及家庭而言是一场彻彻底底伤痛的教训,被看以政治氛围的阴霾,而迷失理性干犯本案,令六名有抱负的年轻人终身刻着刑事定罪纪录的烙印。

法官指案件发生于十一国庆两日前,冲击政总突显严重挑战特区政府和国家的权威,再加上广泛使用汽油弹、投掷硬物,及数百暴徒有组织预谋及装备的暴行,均加重刑责。

又直言案中被告可悲,以为自己是勇猛的战士,但却不知为甚么而战;他们品性纯良,但一场风暴把他们生命历程、仕途、学业全部推倒,被煽动、被鼓吹暴力反抗,被人彻底愚弄利用,最后却由自己及家人承受苦果,没有任何补偿。

当中一名19岁男学生,案发时只有15岁,依感化报告判入教导所;其余五人以四年监禁为量刑起点,认罪扣减至三年。当中28岁注册女护士曾于今年6月参与社区疫苗接种计划,获政府嘉许,法官认为她被捕后仍尽责地做医护工作,加上求情信显示有悔意,酌情再扣减六个月刑期。

同案其余三名被告否认控罪,审讯后裁定罪成候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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