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理大冲突11人参与暴动等罪成 月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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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22-12-03 04:17

撰文: 無綫新聞

2019年理大冲突期间,11人参与暴动等,在西九龙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今个月31日判刑。

11名被告介乎21至33岁,报称地盘工、学生、兽医护士、仓务员等,被控于2019年11月18日,在油麻地窝打老道与咸美顿街之间的弥敦道一带,连同其他人参与暴动,全部人否认控罪。

区域法院暂委法官香淑娴裁决指,当日警方发射了超过200枚催泪弹及逾200发橡胶子弹,路面亦有路障和火堆,偶尔更发生爆炸,情况十分危险。

法官又指,部分被告的寓所与案发地点距离大,事发附近一带商铺已关门,他们无必要留下,加上各被告案发时身穿黑色衣着和戴防毒装备,与当年6月起以来示威者的常见装束吻合,用作保护或掩饰身份。

而案中被告在长达50分钟的对峙中,警方多次要求示威者离开,但选择留下与警方对峙,藉以壮大示威者声势,是鼓励他人成为暴动一分子,作出破坏社会安宁的行为,裁定全部人暴动罪成。其中两人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罪成,一人管有物品意图损坏财产亦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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