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公布,参加2021/2023派位年度中学学位分配办法的小学将于明日收到《中一自行分配学位申请表》,供分发予应届小六学生的家长。
家长如欲为子女申请官立、资助、按位津贴中学及参加派位的直资中学的自行分配学位,必须在2023年1月3日至19日向有关中学递交申请。
为配合「智慧政府」策略,教育局由2023年起将中一入学申请电子化。如家长已登记成为「中一派位电子平台」用户并以「智方便+」绑定帐户,可透过「中一派位电子平台」递交自行分配学位申请及查阅申请结果。教育局鼓励家长及早登记使用「智方便+」www.iamsmart.gov.hk/reg,以便更方便快捷的服务处理整个中一学位申请程序。
家长可透过「中一派位电子平台」向中学递交《中一自行分配学位申请表》及个别学校所要求的其他文件。如选择将填妥的申请表及其他所需文件亲身交回中学,请注意学校的办公时间及学校实施的「疫苗通行证」安排。如以邮寄方式递交申请,请确保于截止日期前(以邮戳日期为准)寄出所有文件。学校在收到家长的邮递申请后会把申请表的「家长存根」寄回给家长,以作保存。
家长收到的两份纸本或电子《中一自行分配学位申请表》,分别会显示「选校次序1」和「选校次序2」。「选校次序1」代表学生的首选学校,而「选校次序2」代表其次选学校。在任何情况下,小学及中学不得向学生或家长查询其选校次序,而申请人及其家长亦不应向学校表明其选校意愿。
发言人提醒家长,无论有关申请是以纸本或透过「中一派位电子平台」递交,家长切勿向多于两所参加派位的中学递交申请,否则其子女的自行分配学位申请将会作废。此外,如家长已向中学递交纸本申请表,请勿透过「中一派位电子平台」重复递交申请,反之亦然。
如学生获参加派位中学纳入其自行分配学位正取学生名单,家长将于2023年3月31日收到学校通知。如家长已登记成为「中一派位电子平台」用户,他们亦会于同日透过电子平台收到自行分配学位正取学生通知。家长无须回覆学校是否接受学位。自行分配学位阶段的派位结果,将于2023年7月11日与统一派位结果一并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