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岁电脑技术员承认暴动罪 判囚3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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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22-12-05 01:07

撰文: 無綫新聞

一名24岁电脑技术员,2019年参与示威并冲击将军澳警署,在区域法院承认一项暴动罪,被判囚32个月。

案情指,被告谭嘉强2019年8月4日至翌日凌晨,于将军澳警署外欣景路,连同其他人参与暴动。

辩方求情时指,被告初出生已需切除大肠及小肠,每两小时便要如厕,但他没有放弃自己,成功入读都会大学,指被告一时冲动犯案,已得到沉重教训,亦愿意赔偿以表歉意。

法官姚勋智判刑时指,当日示威者袭击警署长达两个多小时,被告虽非领导或号召人,但他直接向警署掷砖,属主动积极、案情严重,以判监四年半为量刑起点,考虑到身体情况、无案底及认罪,判囚32个月,并需赔偿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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