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区政府去年初宣布不承认BNO、即英国国民(海外)护照。保安局局长邓炳强表示,只持有BNO的港人,如在海外遇上困难,当局提供不到协助。
特区政府去年一月宣布,不再承认BNO作为有效旅行证件或身份证明。
立法会保安事务委员会上,有议员关注若港人持BNO在海外遇上危难时,本港当局如何处理。
选举委员会界别议员吴杰庄称:「如果该港人在海外持有BNO,入境处会如何处理,即没有特区护照。」
保安局局长邓炳强回应:「我们基本上,我们对BNO的看法,并不承认这个是旅游证件,也不会承认它是一个身份证明文件,我们在外国的使领馆最主要提供协助,是给香港的中国公民。当然如果持BNO,牵涉使领馆工作,例如拘捕等,他们要找自己国家。这个牵涉中国公民的,我提供不到服务。」
去年年初,因应英国提供BNO持有人赴英居留和入籍政策,中国外交部批评英方妄顾香港已回归祖国的事实,决定不再承认BNO作为旅游证件和身份证明;特区政府跟随。
香港居民登上前往香港的航班时,航空公司须要求香港居民出示特区护照或永久性居民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