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幸彤被控煽惑他人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罪成上诉得直 撤销原有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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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22-12-13 22:52

撰文: 無綫新聞

前支联会副主席邹幸彤,因发表六四文章,早前被裁定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罪成,她上诉得直,一并撤销定罪及刑罚。

36岁邹幸彤去年5月至6月,在社交媒体及报章发表关于六四的文章,被控煽惑他人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她否认控罪,经审讯后裁定罪成,判囚15个月。邹幸彤不服定罪及刑罚上诉。

高院法官张慧玲今日裁定邹幸彤上诉得直,一并撤销其定罪及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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