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冲突11人被控参与弥敦道暴动 一人脱罪其余罪成还柙至下月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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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22-12-17 00:36

撰文: 無綫新聞

11人被控2019年理大冲突期间,在弥敦道参与暴动,其中10人在区域法院被裁定罪成,还柙至下月判刑。

8男3女被告,介乎18至28岁,被控2019年11月18日在窝打老道与咸美顿街之间一段弥敦道参与暴动,全部人早前否认控罪。

区域法院法官林伟权判刑时指,被告除了陈子宏之外,其余10人是在封锁区内被截获,虽然辩方指他们可能是警方设立封锁区前不久,甚或设封锁区后才进入,但法官认为被告当晚不可能没有察觉警方与示威者冲突,在此情况下仍进入案发一段弥敦道,明显是有意图参与其中,裁定10人暴动罪成,还柙至下月7日判刑。陈子宏就脱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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