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暴动案】13人判囚29至63个月 警方称足以反映严重性

即时港闻

发布: 2022-12-30 22:01

撰文: 無綫新聞

13人被控2019年理大冲突期间,在弥敦道参与暴动,判监禁29至63个月。

13名被告被控2019年11月18日,在窝打老道与咸美顿街之间一段弥敦道参与暴动,其中11人早前否认控罪,经审讯后全部人裁定罪成;同案余下两人,包括「12港人案」之一的郭子麟则认罪。区域法院法官今日一并判刑,判处13人入狱29至63个月。

警方指暴动是严重罪行,判刑反映事件严重性。

东九龙总区公众活动调查组任雪莹表示:「警方欢迎今次法庭的裁决及判刑,判刑足以反映这件案件的严重性,以及暴力程度。最后警方重申,暴动是严重罪行,警方绝对尊重市民参与集会的自由和权利,但大前提是一定要守法和和平的方式进行。」

热门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