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教师因「程序错误」不获官校聘请向教局索偿 高院裁定获赔逾69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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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23-01-03 00:35

撰文: 無綫新聞

一名47岁女教师前年获官校聘用,但最终因「程序错误」不获聘,向教育局索偿逾1,600万元,高等法院法官裁定只获赔偿69.5万元。

申请人前年,原定获福荣街官立小学聘用为以英语为母语的英语教师。但其后教育局指,官校不应自行收取求职者履历,校方没有跟从「内部政策」,最终她不获聘请。

高等法院原讼庭法官高浩文去年裁定教育局有关规定不合理,申请人因而向当局索偿1,604万元,包括不获聘请两年职位的收入损失及未来收入损失近1,100万等。

法官今日颁判词,指如非教育局,申请人应已获聘,但认为她只应得不获聘两年的收入及教师注册费损失,合共69.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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