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娱乐界,不少从业员也是做散工,很少有固定的工作合约。
舞台工作者Libby称:「大家有(合约)就签名,没有便算罢,靠信任。」
有工作就开工,亦要承受不少安全隐患。
动作及武术指导朱祖权表示:「我试过早班、夜班、早班、夜班,在七日七夜内只睡觉十多个小时,所以工作时也危险,看景物也有数个画面。」
娱乐公司筹办商业演出,如何平衡盈利和从业员的待遇?
娱乐公司老板Gilbert Yeung指出:「一般我们筹办演唱会,七位(数字的成本)必定的。究竟甚么人值得获更多酬劳,这是一个很好的开放问题。在艺术上,无法界定。」
街舞导师陈颖业认为:「你不可以长期消磨别人的热诚,我们只想有一些合理的待遇,去反映我们的专业,以及我们的热诚。」
一代又一代满怀梦想的演艺工作者,怎样才有更理想的待遇和保障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