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名男女2019年,在金钟参与暴动罪成,在区域法院判监28至50个月。
九名被告18至36岁,案情指2019年9月29日下午,多人在夏慤道堵路,有人投掷汽油弹及砖头。警方施放催泪弹及出动「水炮车」驱散,及拘捕行动。各被告当场被制服,当时都穿着黑衣和蒙面。
区域法院法官练锦鸿判刑时指,案发在金钟这个重要商业区,暴动持续约两个小时,警方曾在6分钟内发射64枚催泪弹,认为当时情况极为严重,令居民和游客无法正常活动,破坏香港长久以来引以为傲声誉,商店损失难以计算,社会亦进一步分化,抹杀了持平务实的讨论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