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通识:新冠口服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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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23-01-13 02:25

撰文: 無綫新聞

衞生署近日接报,指有人透过社交平台售卖一款未有在港注册的新冠口服药,一名涉案男子被捕。

本港现时只有两款获准注册的新冠口服药,分别是辉瑞药厂的帕克斯洛维德(Paxlovid),及默沙东药厂的莫纳皮拉韦(Molnupiravir),由医管局于去年第五波疫情爆发后引入。

医管局现时透过多个渠道,包括公立医院、指定诊所、安老院舍、社区隔离设施及遥距诊症等,为60岁或以上长者、60岁以下高风险人士及长期病患者等,处方其中一款新冠口服药。

私家医院及私家医生可获当局提供新冠口服药,亦可直接向药厂订购口服药,获分配的政府药物需优先免费处方给确诊的「符合资格人士」。

至于非港人等的「非符合资格人士」获处方的口服药,若是由当局分配的政府药,便须代政府向病人收费,每个疗程剂量超过六千元。

新冠口服药可减低重症和死亡风险,截至本月二日,本港已有超过29万人获得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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