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人被控2019年弥敦道参与暴动罪成 分别判囚50至5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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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23-01-06 19:56

撰文: 無綫新聞

2019年理大冲突期间,10人在弥敦道参与暴动,分别判监50至52个月。

10名被告被控2019年11月18日,在窝打老道与咸美顿街之间的一段弥敦道参与暴动。

案情指,当日油尖旺弥敦道一带交通严重受阻,警方当晚在加士居道布防并推进,期间示威者投掷汽油弹等。警方在油麻地拘捕二百多人,包括11名被告。

区域法院法官林伟权指,没有证据显示被告作出或威胁他人作出暴力行为,身上亦没有危险、非法工具或武器,相信他们已得到沉重教训,重犯机会十分轻微。

法庭并不是摧毁他们的人生,判10人分别入狱50至52个月。

另一被告早前被裁定暴动罪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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