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问到在本港无全面执业资格的海外律师,如果不能参与《港区国安法》案件,会否削弱被告选择律师的权利,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张举能这样回应。
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张举能表示:「从来这方面都是酌情权问题,就算不要说是否释法,不要说是否国安法案件,从来都没绝对权利,都是法例授权法庭考虑各方因素,是否容许个别律师参与个别案件。留意到各级法院,不论在任何案件,不论是最近引起注意的案件,或其他的案件,谈及海外律师能否参加,无一个论点、无一个论点指,没这些海外律师来港,想聘请他们的当事人,无论控或辩方,会得不到公平审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