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机构举行法律年度开启典礼,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张举能致辞时称,法院要不偏不倚,维护法治及基本权利。他又强调,法院的司法管辖权及定位,取决于《宪法》和《基本法》规定,要充分行使但又不能够僭越。
新一个法律年度开启典礼,事隔两年、重返大会堂举行,亦是在人大常委会就《港区国安法》的原则释法后举行。
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张举能致辞时提到,法院有三大职能,包括不偏不倚维护法治,享有司法独立,强调法官执行司法工作时,要摒除个人观点;过去数年所有法官,包括《港区国安法》指定法官,都发挥高度专业精神,部分批评只是反映他们对审理案件的程序了解不足。
第二是维护基本权利,但在顾及他人或公众利益情况下,可予以相称限制。
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张举能表示:「对于基本权利,法庭固然应该而事实上亦给予宽松的诠释,但大部分基本权利均并非绝对的权利。当基本权利受限于对法庭具约束力的法律,或受限于法庭不具司法管辖权,予以覆核的法律时,法庭须依循有关法律。」
至于法院第三个角色,关于制定法律职能,张举能称在某些情况,例如出现未有任何具约束力法律,或判例涵盖的新情况,法庭可适当藉引用判例,间接制定及扩展法律,包括《基本法》,但须格外审慎,亦不应夸大这个角色,强调法院职能不是制定公共政策或作出政治决定,法庭只聚焦是否合法或合宪。
张举能称:「大前提是相关诠释须符合立法原意,同时不会强行扭曲法律条文文意。法庭断不可以此作为立法机会,或换句话说,不可藉此弥补法律中被视为不足之处,这不是法院的职能。然而同样重要地,法院不能僭越《基本法》或《宪法》赋予其他机关或团体的职能、权力或管辖权,或试图行使未获赋予的司法权。」
他强调,其他有成文宪法的司法管辖区,法院的司法管辖权及定位完全取决于宪法规定;在无成文宪法,而立法机关至高无上的司法管辖区,法院甚至不能质疑立法机构颁布的法律内容。
张举能又透露将成立工作小组,正积极探讨现场直播指明的司法程序,因为司法公开是维持公众对司法制度信心的关键,尤其是终审法院的聆讯,有强大支持理由,但认为有陪审团参与刑事案件,或涉及易受伤害证人的审讯,未必适合这个方式。
他又称现时是合适时间推动电子诉讼系统,考虑订立时间表,例如新系统推出后三至五年,规定所有法律代表的诉讼人,除非特定情况有豁免,否则必须以电子形式进行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