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定国称释法厘清国安法条文原意 律师会指为现行条文提供程序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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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23-01-16 07:27

撰文: 無綫新聞

律政司司长林定国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就《港区国安法》释法,厘清了条文的原意,而非赋予任何人新权力。而大律师公会希望当局行使相关权力时,务必谨慎和克制。

律政司司长林定国、大律师公会与律师会代表在法律年度开启典礼致辞时,都有提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释法。其中林定国强调,今次释法是厘清条文的原意,而非赋予特首或国安委任何新权力。

律政司司长林定国表示:「有人认为人大释法扩大了行政长官和国安委的权力,损害了司法机构独立的审判权,甚至令行政长官及国安委凌驾于法律之上,这些完全是错误的无稽之谈。由行政长官发出的证明书,将作为一份不可推翻的证据,对法院具有约束力,行政长官并不行使任何审判权。国安委所作的决定不受司法覆核,但它必须在(《国安法》)第十四条规定的职责与职能范围内行动,这项条文并未赋予国安委任何审判的权力或职能。」

他引述1916年及1985年海外案例,指判词中曾称负责国家安全的机构或人,应是决定何谓国家安全的唯一裁判者。

大律师公会主席杜淦堃指,希望释法后,当局行使相关权力时务必谨慎和克制。

大律师公会主席杜淦堃称:「维护国家安全和司法独立,两者之间存在张力,这并非在香港独有。与公共秩序和《国安法》有关的审讯上。我们必须向各界证明,被告人在面对最严重的指控下,将会受到公平和公正的对待。」

律师会会长陈泽铭就指,今次释法为《国安法》现行条文提供了程序指引,而相关案件的裁决完全保留予司法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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